各分校、教学班:
一、 本学期办理免考时间:4月1日―3日,
新系统免考办理时间:3月31日
要求:
1.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需持审核材料原件(包括成绩单和教材)和成绩单复印件,到所属教学班及分校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教学班初审合格后在考务科办理注册手续。
3.课程免修免考申请需分校、教学班持学生填写的“免考申请表”和学生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电大相应的教学系签署专家审核意见,并需加盖教学系印章。
4.分校、教学班持审核合格后的材料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5.教务科不受理由学生单独申报的免修免考申请。
6.最终结果以学生成绩库中的中央电大审核结果为准,如果成绩库中的免考成绩缺失,经班主任核对无误后,持原先办理的申请表到教务科进行复核。
大连电大教务处
200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