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领导的要求,为配合学校“防非”工作,从2003年5月21日起,人事处将对学校教职工进行严格考勤,具体安排如下:
1、校内人员实行早上到校签到制度,一次未签到者,扣发当月校内津贴的5%,教师扣发当月校内津贴的25%。
2、教职工必须坚守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离校人员,必须事先请假;请假需填写请假表,处级领导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其它人员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表交人事处备案。返校后到人事处销假。
3、人事处随时抽查教职工坚守岗位情况,抽查结果及时向全校通报
4、对违反劳动纪律者除通报批评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对迟到、早退者,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三次以上(含三次)者,扣发全月津贴。
(2)“防非”期间无故旷工一天的,扣发当月校内津贴。
(3)因脱岗,对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一般情况下扣除半年的校内津贴;造成损失和影响比较大的,扣除全年校内津贴,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部门主要领导因疏于管理,所属人员有迟到、早退3人次以上、旷工3人次以上的,或因此给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的,除扣除部门主要领导当月责任津贴以外,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